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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环氧树脂反倾销案件的新进展。
公报指出,即日起对原产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和泰国的环氧树脂进口产品实施注册登记。
该法规是为了确保如果最后调查导致需要征收反倾销税,则可在满足必要条件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对已登记的进口产品追溯征收这些税款。

环氧树脂专委会已就此公告与欧盟律师进行了确认,并得到以下关键信息:
欧盟环氧树脂反倾销初裁日期定为2025年2月27日。从初裁往前最多可追溯90天,即追溯期最早可至2024年11月29日。这意味着,尽管登记公告发布于2024年10月24日,但追溯征税的起始时间实际上是2024年11月29日。
对于追溯征税的具体规则,说明如下:
若从登记日(2024年10月24日)至初裁公布日(2025年2月27日)超过90天,则将从初裁日向前追溯征税90天。
若登记日至初裁日少于90天,则追溯征税将适用于登记日之后的所有进口报关产品。
如果初裁结果不征收反倾销税,则不会存在追溯征税的情形;但由于此类案件通常裁定征税,因此这一可能性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