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许,内蒙古常氟化工有限公司氟硼酸钾车间发生一起维修工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7.9万元。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培训针对性不强,每次培训均为不同岗位工人统一培训,操作规程培训实施效果差,员工对岗位风险认识不足;再培训记录中均未记录培训学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上方通电伴热带长期裸露在外的隐患未及时发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失,主要管理人员办公室均在另一厂区,导致对常氟厂现场安全监管不足,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等违章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内蒙古常氟化工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应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17]、《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常氟化工有限公司处以伍拾壹万元(5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导致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常检查、巡查开展不扎实,重要危险点监督不力,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处理。